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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启动新股发行改革

2008-01-28 09:47:53

  为缓解银行资金大规模跨行流动,进一步提高新股IPO网下发行的效率,优化承销商、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等市场参与方的业务流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方案和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日前已获证监会批准,沪深股市IPO网下发
行询价及申购工作,由主承销商委托沪深证券交易所,通过交易所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申购资金的收、付工作,由主承销商委托结算公司,利用结算公司现有全部结算银行和专为配售对象设立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资金结算系统能识别最终配售对象,并监控其资金申购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这预示着近期市场热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启动。

  最新发布的IPO网下发行电子化操作主要针对新股申购的资金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货币市场利率随新股发行节奏而大起大落的现象会得到缓解。实施细则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改变了以往集中验资的方式,资金不必再向验资行集中,在将申购资金分散化的同时,解决了新股申购过程中大量资金跨行、跨地区流动造成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问题。由于资金不必在短时间内从中小银行流向大型银行,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有利于缓解资金在银行体系分布不均衡的现象,避免市场利率在短时间内暴涨暴跌,有利于货币市场利率稳定。

  但值得关注的是,实施细则并没有对新股的定价方式做出调整,也就是说,实施细则并没有触及股票一级市场中的高额收益问题,采用的仍然是累计投标询价方式,其过分偏向于既拥有资金实力又享有定价权的机构投资者的弊端仍然存在。业内人士认为,新股IPO网下发行的电子化操作如果能够严格执行,新股发行对银行流动性的冲击将大大减少,同时也能减弱新股发行对银行间货币市场利率的冲击。但由于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不合理,新股申购无风险收益依然会吸引巨量资金继续追逐一级市场,因此,只有从新股发行的定价、申购、验资三个方面彻底改变目前的不合理现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股发行制度带给整个金融市场的冲击。本报综合消息

责任编辑:刘星    来源:津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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